西安市第十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 | 贯彻二十大精神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呵护宁静和谐美丽秦岭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每年3月的第3个星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

一、活动主题

贯彻二十大精神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呵护宁静和谐美丽秦岭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19日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三)中央、我省、我市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的安排部署有关内容;

(四)《西安市关于加强秦岭北麓区域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西安市秦岭北麓建设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等。